跨境电商咋看美国对华采取贸易行动?

作者: 文章来自网络 2018-06-16 1804人浏览

实际上,针对3月份美国宣布要对华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的事件,国内跨境电商上市企业跨境通也曾作出回应。


跨境通方面表示,该事件对其主要影响如下:


1、从中长期来看,此次美国对中国部分进口商品征税将进一步提高美国本土零售公司的成本,跨境通拥有自主B2C跨境电商渠道,征税政策将进一步凸显跨境通的渠道成本优势,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2、根据相关信息显示,美国将征收关税的商品主要包括:航空产品、现代铁路、新能源汽车和高科技产品等品类。跨境通对美销售的商品品类主要为3C产品、服装和家居产品等,品类重叠度很低。


3、跨境通对美销售商品客单价远低于美国进口免税金额800美元的标准,此外,公司跨境贸易以国内直邮发出为主,有效避免了美国征税政策影响。


4、跨境通业务面向全球市场,区域市场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跨境通将进一步加大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拓展力度。


综上所述,跨境通方面认为此次美国于2018年3月23日凌晨发布计划“对来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贸易政策”短期来看,对跨境通影响甚微,中长期来看对跨境通业务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


关于301条约


实际上,在去年8月,美国政府发起针对中国科技领域的301条款的调查。但根据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301调查得出结论之后,美国应就调查结果先与中国进行磋商。但目前,美国尚未公布301调查的进展情况。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俗称,一般而言,“301条款”是美国贸易法中有关对外国立法或行政上违反协定、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采取单边行动的立法授权条款。


其中, “特别301条款”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超级301条款”是针对外国贸易障碍和扩大美国对外贸易的规定;配套措施主要是针对电信贸易中市场障碍的“电信301条款”及针对外国政府机构对外采购中的歧视性和不公正做法的“外国政府采购办法”,而且其范围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简单来说,也就是意味着美国可以单方面对中国及其他国家实行关税和贸易限制。但实际上,自1995年世贸组织启动以来,美国第301条款并没有产生过任何贸易制裁行动。


对于中美双边经贸关系,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曾表示,中方反对美方301调查的单边主义做法。高峰说,在美国已经公布的2000多份书面评论意见中,九成以上反对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这充分说明美方301调查措施不得人心。我们希望美国政府认清民意,终止301调查的有关程序。


高峰还表示,中方愿意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扩大进口,也欢迎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来中国发展。希望美方取消不应有的贸易限制,提高供给能力,给予中国产品和中国投资公平、公正的待遇,推动两国经济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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